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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认证-建材认证
时间 : 2024-05-29作者 : 深圳安普检测浏览 : 295

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指导下,国家推广绿色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现已正式开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以及国家认监委将把现有节能、节水、环保、低碳、有机等产品认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认证等有关要求,将现有绿色建材认证或评价制度统一纳入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完备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 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整合目标。同时,建立完善的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机制,全面提升绿色建材工业绿色制造水平。

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包括质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健全配套政策。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加强绿色产品重要标准研制,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支持绿色金融、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政策实施。实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研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鼓励商品交易市场扩大绿色产品交易、集团采购商扩大绿色产品采购,推动绿色市场建设。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产品回收和循环利用。

现有绿色建材评价机构自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之日起,应停止受理认证范围内相应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申请。自2021年5月1日起,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停止开展全部绿色建材评价业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搭建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获证企业或认证机构提出入库申请。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发挥职能,做好入库建材产品监督管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 鼓励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

一、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意义

1. 产品质量多部委的联合认可,国家级认可;

2. 获得政府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3. 获认证企业可以申请进入住建部绿色建材采购信用数据库,品牌效益与经济效益。

二、认证范围

首批绿色建材产品: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木塑制品等。

三、认证流程

提交申请→资料审核→合同评审→产品检验→工厂检查一认证决定→出具认证证书

四、认证模式 

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五、绿色产品定义 

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或危害小、资源消耗少、品质高的产品。

六、指标选取基本原则 

生命周期原则-原材料、制造、使用及废弃等阶段

七、代表性原则-指标有代表性

适用性原则-国内实验室的检测能力,鼓励采用国际国外标准

八、兼容性原则-兼顾绿色性能和质量 

绿色高端引领-不超过同类产品的5%

评价指标

内容

要求

备注

评价指标基本要求

1.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法律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 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

2. 指标基准值确定原则:所有指标不超过5%,单项指标不超过10%;

3. 优先采用现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2.工艺技术要求:污染物总量控制

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企业管理体系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GB/T 19001,环境管理体系GB/T   24001,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产品质量要求

满足产品标准要求

评价指标要求

1.资源属性指标

材料、水资源、包材

2.能源属性指标

节能和能效

3.环境属性指标

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使用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释放

4.品质属性指标

耐用性、健康安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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